中铁热线:0311-88868828
手机:13739757678
当前位置::首页 >> 新闻发布 >> 灵活就业社保 灵活就业社保 公积金、社保业务联系电话:13739757678
活就业人员应何时参加医疗保险?未按时参保如何缴费
来源:石家庄诺亚人力资源 | 发布时间:2014/4/17 | 浏览次数:


符合参保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在 2004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;新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的人员,须在办理登记后12个月内参加医疗保险;解除(终止)劳动关系的人员,应在30日内委托档案寄存机构办理登记缴费变更手续,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,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。逾期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,应按市区上年度职工工资的7.5%补缴逾期的基本医疗保险费。也就是说现在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,以后再参保应从2004年7月1日起补缴医疗保险费,因此,早参保早受益,早参保早划算。

业务咨询电话:13739757678 史经理
最新推荐
热点推荐
网站首页 | 人事代理 | 档案托管 | 劳务派遣 | 社保代缴 | 石家庄档案代建 | 猎头服务 | 代理招聘 | 联系方式
河北诺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czqfsc.com Copyrigh?2004-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
业务咨询:史经理13739757678;固话:0311-88868828;QQ:940409567